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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瓯海区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344起
来源:编辑:萧岳发布时间:2021-06-23 15:36:00

  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执法为切入点,铁腕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势推进,倒逼居民习惯养成、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促进分类意识提升。今年以来,共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344起,处罚金额20.8万元,其中《条例》实施之后,立案203起,办结177起,处罚金额3.94万元,占全市《条例》实施后立案总数的40%。 

  广泛宣传 营造自觉遵守良好氛围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计印发《沿街商户、宾馆、酒店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2万余份,组织一线执法队员走进沿街商铺、餐饮企业、商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向广大经营者就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基本常识、垃圾分类注意事项进行宣传指导,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和遵法守法教育,宣讲垃圾分类收集方式,签署承诺书,要求严格按照承诺书内容规范设置垃圾桶并正确分类收集,养成分类好习惯。 

  狠抓监管 紧盯重点开展执法检查 

  按照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部署,各镇街执法中队全面启动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摸排梳理餐饮企业、商场超市、沿街商铺、居住小区等源头单位,紧盯收运处理环节,突出重点问题查处。督促各物业管理单位和沿街商家落实各项垃圾分类要求,对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配备不全、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等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处罚。出动执法人员3.5万余人次,开展执法检查2100余次,共检查各类单位1万余家次,教育劝阻相对人2万余人次,督促相对人限期整改3000余起。 

  多方联动 部门协作固化常态机制 

  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需要多方协作联动,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各中队及时对接街道、行业主管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固化常态联动机制,形成管理与执法的良性互动。如丽岙中队联合街道分类办、社区对辖区内居住小区、学校和公共场所等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督查和执法,督促责任落实。 

  典型案例 

  案例一: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 

  近日,仙岩中队适用5月1日刚实施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查处一起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某施工单位在其承建的安置房二期工程工地厨房里,未配备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导致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在一个泡沫盒里,也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当事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未尽到管理责任,被仙岩中队立案查处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近日,娄桥中队查处一起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行为。当事人某医药店将包装袋、纸巾等同果皮一起投放在易腐垃圾桶内,存在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事后,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发现当事人未在限期内整改,遂对其予以立案处罚。 

  案例三: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近日,新桥中队查处一起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执法人员巡查至辖区一水果店时,发现在其收银台下的其他垃圾桶内除有塑料袋、包装袋等其他垃圾,还混合投放小番茄等易腐垃圾,该行为已经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涉嫌,中队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并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进行立案查处。 (来源:瓯海文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