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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设立全市首个犬只收容所固定“爱心活动开放日”

来源:   编辑:萧岳   2021-05-27 14:23:00

  随着温州市第一张犬只“身份证”的发出,越来越多的市民携带爱犬前来办证,无证犬、无主犬、禁养犬的去留也受到市民的关注。

  为增强管养工作透明度,减少社会对犬只去向的疑虑,鼓励市民以领养的方式代替购买,让更多爱心人士共同参与到龙湾区文明养犬工作中来,自5月份开始,龙湾区率全市之先将每月15日、16日设定为收容所固定“爱心活动开放日”,向社会各界爱犬人士、志愿者、媒体开放犬只收容所,欢迎志愿者参与日常管护活动,每次开放日的活动详情,将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提前五天告知。

  自《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龙湾区养犬管理办犬只收容所对于区内收容来的无主犬、禁养犬等犬只,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登记确认来源,现场检查犬只健康情况,“检查健康情况很重要,一来可以防止病犬将疾病传染给其它犬,再者也可以统一照顾健康的犬只以等待被认领。”收容场工作人员说,最后是犬只拍照、建档、分配狗舍、日常饲养、清洁、管护等一系列程序。

  领养收容犬需电话预约,于开放日期间,现场核验领养条件,办理领养手续。目前,有7只符合领养条件的健康犬只等待新主人的领养。 

  犬只领养条件

  1.领养人符合饲养地个人养犬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2.龙湾区范围内一户只能认养一只,已经养有犬只者不得再领养。

  3.领养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饲养宠物的一定经济条件。

  4.领养狗狗需办理犬证,办证费用全免(包括犬只打狂犬疫苗与种植芯片)。

  报名方式

  如您有关于狗狗领养的任何问题,欢迎拨打龙湾区养犬管理办电话0577-86996273进行咨询或报名登记。(来源:龙湾文明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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